得而复失
dé ér fù shī
复:又,再。刚得到又失去了。
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九十六回:“孔明变色曰:‘是何言也!得而复失,与不得同。公以此贺我,实足使我愧赧耳!’”
失而复得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事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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